11日
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
关于泸州市第七批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拟认定名单
按照《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工作,经过相关程序,拟认定胡敬华等37人为泸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受理部门: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4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59497
电子邮箱:11840663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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