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3日上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在北京举行,泸州再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至此,泸州市已九次蝉联该荣誉称号。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自1991年开展以来,已进行12轮命名表彰。本次四川共有15市州、6县(市、区)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总数较上届增加4个、居全国各省(区、市)第5位。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四川省)
成都市
宜宾市
德阳市
眉山市
泸州市
遂宁市
达州市
绵阳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乐山市
内江市
甘孜藏族自治州
广安市
广元市
资阳市
邛崃市
西昌市
金堂县
雅安市雨城区
射洪市
荣县
“全国双拥模范城”每4年评选一次,是双拥工作的最高荣誉。
评选标准包括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密切军民关系、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军队履行新时代新阶段历史使命等方面。这一称号不仅是对城市双拥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军民团结协作精神的表彰,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

泸州,是“中国酒城”,也是红色之城、英雄之城、双拥之城。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朱德、刘伯承等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片红色热土上谱写了传播革命、武装斗争的光辉篇章,播撒了“军爱民、民拥军”的双拥种子:“四渡赤水”期间,红军在泸转战54天,留下“三个铜板”“门板送军搭浮桥”等故事;和平年代,泸州围绕“三线建设”战略布局,建设军工企业,奠定了军民融合发展的基石。

一直以来,泸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以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市双拥工作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有力推进全市双拥创建;加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双拥创建浓厚氛围;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落实拥军优属待遇;深入创建互动,大力推动军地深度融合。
泸州以争创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为目标,改进创新尊军崇军、优抚安置、双拥共建等各项工作举措,走出了一条具有泸州特色的双拥之路,谱写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崭新篇章。

下一步,泸州将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持续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服务部队建设,以及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政策保障等方面更加用心、用力、用情,奋力谱写强军兴军与地方建设协调发展新篇章,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推进强国强军作出应有贡献。
川南还有宜宾、内江和自贡荣县获命名表彰。
(信息来源:泸州发布-川观新闻 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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